朴素:方寸之间,自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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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朴素
方寸之间,自见艺术
朴素
天涯社区短文故乡的首席斑竹冷月潇潇(程思良)编选了一册《英译当代中国闪小说精选集》,可谓功德无量,作为天涯社区的文学主编,自有不容推辞的义务为之摇旗呐喊。“闪小说”之名,来自英文“flashfiction”。按程思良的说法就是:“其历史渊源可追溯到伊索寓言,作者包括契诃夫、欧.亨利、卡夫卡等名作家。”
小说一般可分为长篇、中篇、短篇。从短篇里又分化出所谓的小小说(又称微型小说),以我之见,“闪小说”大概可以属于小小说一类。不过它的篇幅更短,更为精炼。专栏作家蒙娜丽莎•索菲说过:“时下,闪小说的身影无处不在。这种体裁吸引读者、震动文坛,那些故事是如此多种多样地涉及到人性本质。它的受欢迎程度,不仅创造了更广泛的读者,而且涌现了新的天才作家。”
短文故乡里有一大批写闪小说的作者,他们带动了这种题材的写作风气,提升了这种题材的品味与高度,让人刮目相看。小说难写,大家是知道的。围棋上有个术语叫“金角银边草肚皮”,我觉得用来形容小说创作也行,那就是“金短篇、银中篇、草长篇”,也就是说相对来讲长篇小说的水分要多一些。而短篇小说则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
相对更为短小的闪小说来说,其艺术技巧的要求更高。“短篇最要技巧”、“短篇是技巧的运动”,这已是许多作家的共识。闪小说更是如此,在百来字的篇幅里写出饶有趣味的人与事并不容易。譬如程思良的“迷宫”,里面写到李白、杜甫、博尔赫斯,包含的信息量很大。但文字写的很淡,意味悠远,小中见大。肖福祥的“处长的手机”则针砭世相,余味绵绵。
闪小说不能说教,必须在精炼的文字里抖包袱,如匕首一般,具有杀伤力。长篇可以铺垫,慢慢酝酿。但闪小说必须一箭穿心。在方寸之间,呈现艺术的魅力。王平中的“我终于赢了”,在辛酸的讲述里揭示司法的不公与不平等,貌似寻常,细嚼慢咽,才能回味其中的深意。闪小说以短取胜,仿佛唐诗里的五言绝句。
记得以前读《世说新语》,那种简练传神的笔墨让人百读不厌。其实《世说新语》里的很多片段就是现在的闪小说。此种说法并非“古已有之”的优越感,倒是觉得太阳底下无新鲜事。闪小说是当下的叫法,但其传承已久,绝非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有了传统的路径可寻,对于写作者自是多了一份资源可以利用,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浏览《英译当代中国闪小说精选集》,里面的写作风格各有不同,有的执迷于惨淡的人生,譬如马帮的《把刀放下》;有的针砭于丑恶的现实,譬如冯春生的《我是局长》;有的抒情于生活的美好,譬如冯伟山的《妈妈的情人》。这些未必是闪小说的全部,但都代表了闪小说的不同风格,预示着闪小说的生命力,让人有一种期待与愿景。
把这些闪小说译为另一个语种,让另一个国度里的人看到汉语的精华,无疑是一件功德之事。文学的力量,来自于作者的远远超出日常生活之上的人格气度、情感态度与道德立场。从这一点上来说,这些闪小说还有很大的不足。但并不要紧,他们的潜力已经释放出来,假以时日,必定会有一番作为。写作,其实是跟时间赛跑,伟大的作品必须经过时间的考验。
朴素:作家、评论家,天涯社区文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