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原创作者
◎:蔡中锋
有志大本毕业,年龄还不到三十岁,这么早当上了副县级,可以说前途无量。我们局是县里一个只有二十来人的普通小局,能产生一个副县级也是全局干部职工的光荣啊!昨天我带领全局人员到一个大酒店开了三桌,好好地庆祝了一番,并和有志合影留念。
今天刚一上班,我收到一封信和一个光盘,打开一看,信里面有几句打印的话:“这盘录像我已经分别邮寄到市县主要领导手中,请您看一下是不是有必要将孙有志的公示材料和录像一块再放到网上?”
我将光盘放到微机里播放,只见有志从购饭窗口买了两碗大米,放在了外面的一个餐桌上,然后又买了两碗大米放在餐桌上,然后又将四只碗两两对扣在一起,然后又拿出一只塑料袋,将四碗米和碗一块放在塑料袋里,然后提起来走出了餐厅大门。同样的事件,不同的场景在这盘录像中共出现了六次,也就是说有志至少从餐厅拿走了二十四只碗。我常常在县委机关餐厅吃饭,一碗米只五毛钱,我是知道的,而那样的双层真空不锈钢碗在超市至少要买到10元一只!
看后我就明白了,有志这个副县级已经毁在了这个小细节上了!
我不由长叹一声:“有志啊!有志!你要那么多碗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