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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闪人

发表于 2011-8-27 2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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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的所有权应给归房子拥有人,这个逻辑就是没上过学的孩子也懂。全全家一面对着公路边的墙,有位企业老板看中。他与全全商量,这面墙给他们企业挂一幅广告画,每年给全全五千钱,全全就答应了。
墙上的画没挂了几天,就有几位城管找到全全说,这幅画不能挂,你必须到我们城管执法队审批。每年缴纳一千元的管理费,全全当然不同意这么做,他说,这墙是我家的,挂什么我可以作主。况且,我们是在农村,又不在城里。不属你们城管管。城管说,凡是属于我们县的地方,我们都有权利管,三天之内不取下广告画,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听了这话,全全急了,反问道,难道,你娶了老婆,每天晚上与老婆睡觉,也要向你岳父审批吗?
城管气的暴跳,你这是在抗法,在辱骂、阻扰我们执法。他命令手下对全全一顿爆射。
全全从医院回家时,发现自家的墙倒了。(楼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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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0: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叙述平了些,内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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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闪人

发表于 2011-8-28 19: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比喻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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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0: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
为了论坛安全,请文友们发帖时注意敏--感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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