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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付光炯 于 2016-3-14 17:33 编辑
文/付光炯 八十年代末期,我调到龙桥乡担任党委书记,遇到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几个村干部反映,说村民黄绍文不交公粮。 “我们去看看。”当时公粮虽然已经改称为定购粮了,但仍然是国家的计划定购任务。农民不交定购粮,此风不可长! “谁说我不交公粮呢?公粮是给解放军吃的,给城里的工人老大哥吃的,我懂这个道理。而且,我的公粮任务早就完成了,全部甲级,还超额完成了三公斤。”我们刚刚说明来意,黄绍文就振振有词地这样嚷道。 我恼怒地看着几位村干部。 支部书记只好解释:“他的粮食交了,码单却没有交。” 我问:“是吗?” 黄绍文点了点头,但说:“要黄副乡长下来,我才交。” 支部书记介绍说:“有一次,黄副乡长到他们生产队开会,答应了在他家吃饭。队长不知道,安排到另外一家去吃了饭。不过,以前安排上面的干部去他家吃饭,他总是推三阻四的。” 我心中好笑,问:“就为了这事情?” 黄绍文道:“对呀,就这事情。可是猪尿泡打人,不痛人,胀人!” 我恍然大悟,便笑着说:“老黄啊,今天我们都在你家吃个饭。你什么都不要说了,码单先给我。回头我再批评黄副乡长,他答应了吃你家饭不去,这也是不守信用嘛!明天给他个任务,专门到你家赔礼道歉,你们再一起吃个饭!” 黄绍文高肖地答应了,村干部却是一头雾水。 “以前农民怕安排干部到他们家吃饭,那是因为穷。现在农民富裕了,也想找回自己的尊严嘛。老黄,该是这个道理吧?”我说。 黄绍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码单给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