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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8 0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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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老师跟帖,我甚是欣慰,且诚惶诚恐,因为老师才是大师。关于大师之让,后会另文专论。
今先就《那些征到沟里的神征文》之帖,趁伤怀日之未来,寂寥时之未开,再费点唇舌,耗点唾沫,和麻大师唠叨唠叨。
征文帖子发出来也有日子了罢,如今才上来表达个见,不是愚弟说你,实在有点拖拉了哈。虽然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要啃这冰砖头,也要稍微快一点,等冰化了,就只能咯牙。
言归正传。关于那些征文,我没有全盘否定啊,只是对参与双方保留各自的底线说了点感受。如果都失去底线,只图热闹,别说推动其发展,不后退就不错了。征文,又不是怕人的东东,即便我不参加,为何就不能说点个见呢?对其表达个见,恰恰是为了征文良序发展乃我之愿望。麻老师,作为闪坛版主,大骂表达个见的闪友,居心何在哈?因了自己的一篇文章被老刀团批评,就急火火抓了帖子一句半句,断章取义,还大爆粗口,实在让人汗颜。详情请麻老师再细读《那些征到沟里的神征文》,可好?看不见,我可以给你一字一句细读。
最后提点小愿望,老师走路时请认真点,正经点。走就是走,不要走着走着就扯出蛋来,那才是真扯淡。回到桌前坐下来,有理说理,有二说二,才感觉靠谱。虽说走路锻炼身体,但动不动就扯蛋,只能是以健身的名义耍流氓。
有条例为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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