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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太行风 于 2015-2-16 19:04 编辑
当三喜突然扑出将那只呆头呆脑的肥大野兔死死摁住的时候,心里兴奋的不是如何将它做成清蒸、红烧或者烹炒的兔肉,而是很快就坚定了一个主意:我必须用枪射杀它,给全村人一个说法:我三喜不但会打枪,而且枪法相当地准。此前,尽管他殷勤跑坡,枪响频频,弄出好大动静,可至今尚未开了杀生的记录,因此被村里人嘲笑为“动物保护主义者”。
三喜心里盘算如何将这一想法变为现实,却发现没有绳索可将野兔拴起来,好抽身回去把枪拿来。突然想起腰间的裤带,于是取跪姿将兔子夹在腿间,将腰用红纱线编织的裤带解下来,一头拴住兔子脖子,一头拴在一棵小树上。然后脚底生风跑回家里去拿枪。当他从村中穿过时,被一伙在树下乘凉的人看到,问他大晌午的忙活啥。三喜故作轻松道,眊见那边有一只兔子在蹦跶,我来取枪,拾掇个小菜。有人揶揄他说,拉倒吧,就你那枪法,不如在家里歇歇凉快。三喜手里攥着有把烧饼,嘴里自然气壮:“一会,就一会工夫,打来让你们看看!”
三喜快马利刀拿了枪返回来,急手慌脚装好火药,定定神,端起了枪,毅然扣动了扳机时。就听轰的一声,枪响如雷,余音一波一波荡向远方。三喜立刻睁眼去看,可枪口下竟然没有倒下的兔子。百思不解间,立刻四处搜寻,看见一只兔子像离弦的箭一样蹿向山坡,于一起一伏的蹦跶中,瞬间跑得没了踪影。
活见鬼了!三喜大惑不解下,忙到拴兔子的小树前检查,脸刷的一下变得煞白煞白。他看见,裤带被他齐生生打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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