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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之鸥

  罪(569字)修改稿   文/张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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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13: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剑 发表于 2015-12-21 19:15
造成的后果是这样的!道理也是这样的!但是见义勇为乃是临时处置行为,没有太多的时间考虑其他事情的,更何 ...

李老师好,我写此文的目的,正如谢老师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唤醒人们的良知,李老师或许没有看过,最近有电视报道了好几起,英雄死后,尸体在打捞时,却遭到天价要费的事情,少则几万元,多则十来万,家属们因无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的尸体浸泡在江中,社会对此的冷漠令人心疼,英雄倘若在天有知,能不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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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1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来读,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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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4: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也不会后悔的!文章提出来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考虑到主题只能是你说的那样,不然文章就没有意义!
事后的英雄境况的考虑好像是你的用意所在!(这个当然也可以成为一个不错的主题指向,个人觉得主题还得突出来一点才好)
那么有一个问题了,舍己救人这样的事情你如何去做?
我们会不会进行一下可行性研究再确定实施一个安全的计划方案进行施救呢?
后面二个问题咱交流探讨!问好老师!个见!

点评

手机编辑看不见打得是啥,没想到成了这些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8:18
舍己救^冗义勇为是我们杨力提偶的,秘写这篇的意义在于英雄死后社会是不是应俊多给点关爱,最其码给一点做人的尊严,也不至于家属因无钱打捞的的困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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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2 17: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林健 于 2015-12-23 06:44 编辑
海之鸥 发表于 2015-12-22 13:24
谢老师说的正是俺写此文的构思立意所在,问好林老师

     我可能太笨了,没有读出您的积极立意,倒是从主人公最后服从了阎王的判决这样的事实中得出结论:见义勇为不可取。
      我一个学生见义勇为,下河救人,牺牲了。父母为了给孩子争取见义勇为称号,费尽周折,至今无果。我也深深知道这种社会悲剧的危害性,但是我不能因此教育我的学生们“为了你的家人,别再见义勇为了。否则,不但世人不理解,阎王爷还要治你三款罪,判你入十八层地狱呢”。
      生我所欲,义我所欲,舍生取义,自古歌赞。您的文本我却读不出对见义勇为的歌赞。您的创作本意应该是对社会丑恶现象的嘲讽与鞭挞,但是您应该承认:文本一旦交给读者,阅读与审美就不再是作者的专利了——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阿姆雷特”,不正是这个道理吗?
      说说我的解读思路:看题目《罪》,产生疑问“何罪”“谁之罪”“认罪吗”……带着这些疑问读作品,得到的答案是“不尽孝罪”“不尽责罪”“污染环境罪””王二低头认罪“。回头寻找有关信息,造成王二认罪的原因是死后对家人的牵挂,是阎王有理有据的审判。综上,我只能得出文本的立意就是要告诉读者”见义勇为有罪——活着有罪,死了更有罪“!如此解读,令我想起了我可怜却又可敬的那个学生,所以,我就不看好您的这个作品了。
      赘言:论坛是交流思想并切磋技艺的地方。如有冒犯,还请原谅:)

点评

我们能从文章读出争议,本身就是文章的成功,于深意而言反讽的效果也是颇深的,警示世人吧。个人认为不足之处是题材不新,但是情节构思方面也是可圈可点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20:14
不是老师笨,我想还是我表达的不到位才使老师产生这样的理解,回来我好好修改一下,谢谢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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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9: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说构思不错,作者的本意也是好的,积极的,是一种愤世嫉俗的表达,有正话反说的意思,但就文字的表达而言,并未产生作者想要的效果,需知道一点,阎王的审判带有价值判断的意思,而且当事人最后是服从判决了,如此一来,只能给人产生这样的印象:见义勇为是错误的。建议作者对构思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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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老师来评与指导,回来我一定好好考虑一下,力求修改出精品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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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0: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之鸥 于 2015-12-23 10:30 编辑
李剑 发表于 2015-12-22 14:54
英雄也不会后悔的!文章提出来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考虑到主题只能是你说的那样,不然文章就没有意义! ...


舍己救人见义勇为是我们极力提倡的,我写这篇的意义在于英雄死后社会是不是应该多给点关爱,最其码给一点做人的尊严,也不至于家属因无钱打捞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浸泡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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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0: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此文的本意是反讽,或许是表达不到位吧,给老师们带来了如此困惑,不好意思,回来我好好修改一下,力求简洁易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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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没有困惑,只是原文我感觉主题指向不稳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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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5: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之鸥 发表于 2015-12-23 10:26
我写此文的本意是反讽,或许是表达不到位吧,给老师们带来了如此困惑,不好意思,回来我好好修改一下,力求 ...

呵呵!我没有困惑,只是原文我感觉主题指向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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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好好修改一下,谢谢老师的点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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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16: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角度,针砭时弊,好文。现在会就是处于矛盾节点。人人都在找挣钱的门路,不挣钱,滩以活命。另一方面,人处于危难这中不能不救。难呀!此文看似讽刺捞尸人的不耻行为,实质上提出了一个另人思考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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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谢老师来评,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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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闪人

发表于 2015-12-23 17: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的创作初衷与文本的呈现没有达到有效的契合,容易导致误读。因而,部分内容要做大幅的调整。我是新人,个见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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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8: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剑 发表于 2015-12-23 15:19
呵呵!我没有困惑,只是原文我感觉主题指向不稳定!

我一定好好修改一下,谢谢老师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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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8: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子源 发表于 2015-12-23 16:42
新的角度,针砭时弊,好文。现在会就是处于矛盾节点。人人都在找挣钱的门路,不挣钱,滩以活命。另一方面, ...

呵呵,谢谢老师来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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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8: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郭继端 发表于 2015-12-23 17:04
作者的创作初衷与文本的呈现没有达到有效的契合,容易导致误读。因而,部分内容要做大幅的调整。我是新人, ...

谢谢郭老师,回来我一定好好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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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8: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田杕 发表于 2015-12-23 09:24
小说构思不错,作者的本意也是好的,积极的,是一种愤世嫉俗的表达,有正话反说的意思,但就文字的表达而言 ...

谢谢老师来评与指导,回来我一定好好考虑一下,力求修改出精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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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8: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健 发表于 2015-12-22 17:12
我可能太笨了,没有读出您的积极立意,倒是从主人公最后服从了阎王的判决这样的事实中得出结论:见 ...

不是老师笨,我想还是我表达的不到位才使老师产生这样的理解,回来我好好修改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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