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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袁锁林 于 2018-12-13 14: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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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意诗性的“东北风”
 ——赏析王立红东北系列闪小说20篇
 袁锁林
 
 
 之前,笔者只是在“闪小说作家论坛”上零星地看过王立红的闪小说,印象最深的是其《菊殇》与《笨匪》;这次,“地方交流区”黑龙江版举办“王立红东北系列闪小说作品研讨会”,一下子捧出《响鞭》、《大脚》等佳作20篇,笔者得以饱览,悦目赏心。
 王立红以其诗性的笔调,写意的手法,纵横捭阖,穿越时空,掀起了一股强劲的“东北风”,闪现出一个个或历史的或现实的侠骨柔情的人物,连绵地演绎着激荡人心的传奇。综观其作,笔者以为有四大特征。
 一、浓郁的地域色彩
 身为黑龙江省绥化市人的闪小说作家王立红,前四篇闪小说(《响鞭》、《大脚》、《核桃》、《赌》),选择了北国故土这一特定的地域文化背景建构自己的艺术世界。立足那片肥沃的寒冷的黑土地,作家向我们讲述着那些最让她让刻骨铭心的历史记忆与传说。
 在她的这些作品里,“草籽”、“大脚”、“核桃”,“羊羊嘎啦村”、“长白山”、“黑龙岭”……连人物的名字都散发着那片黑土的气息,而最激荡读者心灵的则是那片土地里世世代代豪爽、奔放的性格以及其家国情怀。抗日战争时期,草籽保家卫国的自觉,在执行任务中的能干与机敏,随着“驾!驾!驾!”豪放的气势与“啪!啪!啪!”节奏鲜明的鞭响,跃然纸上,回响在历史的天空(《响鞭》);以女人“小脚”为美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作家偏要推出一双“大脚”,所不同的是这双“大脚”不在闺房炕头边,而是让其在枪声里出现,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翻山越岭,“大脚”的无畏、坚韧、执着,终于颠覆了人们的审美定势,爱屋及乌,“大脚”以及其后代都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与尊敬《大脚》);再如《核桃》,啸聚山林的土匪草莽,无恶不作,谁不忌惮?为救胞弟,却是娇美女子核桃“直奔刀阵”,敢以自身为赌注比酒,竟撂倒匪首,又不惜委身匪首,为的是让匪首再不祸害百姓,真乃奇女侠女也;而《赌》可谓是《核桃》的姊妹篇,更见大义,以杀敌救国为条件嫁给匪首,以情感化励志,在丈夫殉国后,打着丈夫的旗号,继续杀敌,其壮烈情怀,不让须眉!
 “东北风”,是广袤的原野上的粗犷雄风,猎猎生威,激活人们的英雄情结,唤醒人们的民族精神;又如浓酒烈火,燃燃着人们的血液,久久地激荡着人们的心灵。
 二、写意的表现手法
 女性作家多以委婉细腻见长,作家王立红却以简练放纵的笔致,大开大阖,表现描绘对象的意态风神,既重视艺术形象的外在逼真性,而更强调其内在精神实质。这种重在写意的表现的艺术创作倾向和手法,最初起源于绘画,兴起于北宋,要求在形象之中有所蕴涵和寄寓,让“象”具有表意功能或成为表意的手段。王立红积极采用这种表现手法创作闪小说。
 在其《一匹马的理想》中,作家以北宋末年为背景,以第二人称的叙述,深情地解读乱世一匹马的经历与选择,道出渴望自由安逸的社会理想,别具一格。《夜光杯》先以凝练的语言勾勒激烈的厮杀血腥场景,转而写一位骁勇善战的汉将受伤后被匈奴女孩救助后冒死释敌(十六岁以下的童子军),既写战争的惨烈,又写战争中复苏的人性,讴歌了博爱的巨大的力量;而《红兔子》与《夜光杯》可谓异曲同工。喜欢白兔子,不喜欢红兔子,一语双关,意味深长,渴望和平,厌恶战争,作者以一只由白变红的兔子的意象,写战争带来的伤害,一位公主对一只兔子的呵护,一名可汗对公主的怀念而终于熄灭了战火,再次有力地诠释了爱的力量;《化蝶》不是写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蝶,而是拓跋宕的心上人独孤若被刺死在怀中独自化为一只美丽的蝴蝶,作品以独特的视角写了同样的一段美仑美奂爱情的夭折,揭示了战争的悲剧性;《琥珀》则以夸张的手法,以匪夷所思的想象表现白色污染的恐怖,多少年后,外星人的发现:“这是最后一个地球人,被透明的白色塑料裹在里面,吸干了空气,就变成了特殊的琥珀。”形象独特深刻,令人警醒;《飞天劫》揭示工匠们创作佛教石刻飞天的艰苦历程,创作灵感“飞天”的原型以及当权者的残忍与霸道,充满神秘与传奇色彩。《菊殇》以安史之乱为背景,写秋满堂与兰儿的一段动人爱情,身为人质的兰儿为了让心上人无所顾忌杀敌,“自撞刀锋”,其大义之举及自我牺牲精神,感天地泣鬼神,满园菊殇,以祭香魂,诗情画意,凄美无比。
 王立红的闪小说大多大气磅礴,意蕴深厚,以精准的简练的写意手法,或营造着一种特定的场景氛围,或塑造出别具意味的人物形象,或开拓时空丰富作品的内涵,从而增添了作品的魅力,丰富了“闪小说”这一新型文体的创作。
 三、诗性的小说语言
 王立红的闪小说语言或壮美或优美,自由妖娆,注重营造浪漫诡异的意境,有很强的诗性特征。下面以“小小说月刊杯”2017中国闪小说大赛年度总冠军之作《菊殇》来赏析。
 开篇的场景描写:
 月色溶溶。
 菊园沐浴在月光中。
 嫩英细蕊,黄花争吐,幽香盈满袖。
 铮铮之声,恰似天籁,巍巍乎高山,洋洋乎流水,琴声清亮,笛声悠扬,却隐藏不住铿锵之声。
 曲罢。静寂。
 句式或骈或散,语言典雅清丽,状物摹态,色彩丰富,音声相和,静中有动,浮想联翩,拟人、比喻、对偶诸多修辞手法的变通运用,营造出一种琴笛相和诗意盎然的月夜美景,给予诸多感官美感,且与小说人物浑然天成。
 篇中的场景对话:
 夕阳如血。
 秋满堂抽出竹笛,一曲高山流水骤然响起。
 双目相对,兰儿含笑点头。
 “将军,知你平安,我愿足矣!”兰儿一头撞向刀锋。
 “兰儿--”秋满堂一声长啸,战马跃起,直冲入敌营。
 场景与情节水乳交融,精准简练的叙述语言与富有诗意的人物言行融为一体。
 篇末的烘托渲染:
 秋满堂带着兰儿的灵柩回到了菊园。
 秋风起,秋草黄。菊花香里,一抔黄土,一壶浊酒。
 笛声残,琴已断。只有相思落满地。
 美丽爱情与菊同殇,以物喻人,天人同悲,言尽意长,余味袅袅,凄美动人。诗歌的意象美、意境美再一次得以彰显,并对主题进一步升华,充分地展现了诗性语言的张力。
 四、洋溢的家国情怀
 王立红的闪小说虽然也写儿女情长,但更多的写的英雄豪气,或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表私情,更显大义,洋溢着一种激越澎湃的家国家怀,有强烈的感染力。除了《响鞭》、《大脚》、《核桃》、《赌》)等作品,还有若干这样的作品。
 《蜇伏》向读者解开了越国在吴国的眼皮下如何复国的历史之谜,范蠡的韬光养晦,石窟练兵以及贿赂骗敌谋略,讲述得真实可信,扣人心弦;同样是历史题材,《凤脊》写的是宫闱故事,高皇后得宠不娇,深明大义,不谋私利,深受百姓爱戴纪念的故事,解释了蒙城屋脊的吻兽就都做成了凤的原因,有较强的喻世意义。
 现实题材也同样有家国情怀的感人作品。《迁坟》写一位老兵护坟,不惜以良田换坟地,佩戴勋章阻止迁坟,旨在护佑121名小战士的英灵,那中断的机器声,那眼含热泪的人们,写出了历史的份量与人们对先烈的情感;《左手握右手》写一位烈属军嫂在返回的列车上,见一对恩爱的情侣触景生情,怀念丈夫,不听亲友劝阻,坚持要生下遗腹子的动人故事,表现了一种超越世俗超越生死的情爱。幸福的人生幸福的家庭应该是手牵着手,失去了一双有力的大手,只能以左手握右手自慰的细节,催人泪奔。
 此外,王立红还有一些写人性人情的作品,也别具一种感染力。《兰花袄》是现实题材,一个保姆穿上“兰花袄”装扮先逝的女主人素素,尽心服侍患老年疾呆症的男主人,既写出了一对夫妇的伉俪情深,同时也表现了保姆的不离不弃,知恩图报,以及人生老境的凄凉,令人唏嘘。
 《和一条蛇对视》,写一场 “龙虎斗”无声的持久的对峙,惊心动魄,而花猫护婴的自觉,让我们相信情义不是人类专有,动物尤其是家养的牲畜也有胆有义。《狼心》写主人旺爷面对官场迷性、丧心病狂的儿子,舍身护犬的动人故事,展现人性的复杂,伸张了一种凛然的大义。如果与《和一条蛇对视》,联系起来读,别有意味。再如《妈妈的味道》通过小蘑茹收藏妈妈的一只胸罩,道出了农民工背井之乡的无奈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之爱的辛酸,以及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可喜变化。
 当然,王立红的作品也不是尽善尽美、无可挑剔,也有一些瑕疵。比如《迁坟》的结尾:“人们眼含热泪,齐刷刷地敬了个军礼。”普通百姓会以“敬军礼”的形式表示他们对先烈的敬意或怀念之情吗?笔者以为写成“鞠躬”更符合人物身份和行为习惯。
 但瑕不掩瑜。王立红以其闪小说特有的地域色彩,以其写意诗性的作品,掀起强劲高标的“东北风”,独树一帜,熠熠闪耀在闪小说的星空。
 
 注:《笨匪》另有单篇赏析。
 
 2018-11-5
 
 
 1.响鞭(600)
 文/王立红
 
 驾!驾!驾!
 三匹枣红马奋蹄狂奔,身后卷起滚滚烟尘。
 马蹄声疾。草籽的心更急。
 自打杨平安带领的抗联小分队住进羊嘎啦村,草籽就一心想加入抗联,可杨平安不同意。草籽刚满十五岁,杨平安让草籽帮忙做宣传工作。
 接到通知,要到庆安火车站去接同志,可战士们都不会赶大车。
 杨平安犯了难。
 “我去!”草籽自告奋勇。
 “你个女娃,行吗?”
 “咋不行?”
 草籽气呼呼地拿来马鞭,一抽,一抡,随后手腕一抖,甩出个漂亮的鞭花。
 啪!
 响声清脆。
 “俺爹是赶大车的,俺从小就跟着爹,几匹马的大车,都不在话下!”
 “好!立刻出发!”
 啪!啪!啪!
 三声鞭响,三匹枣红马立刻跑到草籽跟前。
 套车,上辕。草籽动作娴熟。
 草籽把辫子盘起来,戴上帽子,嗖地跳上车。车上装了十几捆稻草,还有几袋儿土豆。
 驾!驾!驾!
 鞭花爆响。
 四十里地,草籽一路疾驰。
 草籽接到两位同志,可还没走出二里地,突然遇见鬼子在盘查。
 “长官,我叔叔病了,我们要去请大神!”草籽故意往前凑:“是肺痨!传染的!”
 “证件?”
 “哦!在这!”
 啪!啪!啪!
 三声爆响。三匹枣红马怒目圆睁,鬃毛竖起,砰地撞翻围栏,狂奔而出。
 鬼子的摩托车,随后追来。
 扔。草籽喊道。
 摩托车骑上稻草,刷地翻个个。
 土豆骨溜溜地滚向摩托车,吧唧,摩托车摔倒了一片。
 马车飞驰。很快,把枪声甩在了身后。
 草籽不敢放松。鞭花爆响,马车钻进了树林。
 草籽左拐右拐,树林岔路多,鬼子肯定不敢追过来。
 驾!驾!驾!
 草籽甩了个漂亮的鞭花,身后留下滚滚烟尘。
 (发《小小说月刊》)
 
 
 
 2.大脚
 文/王立红
 
 大脚是个姑娘。
 姑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葵花,可就因为生下来脚大,村人都叫她大脚。
 大脚俊俏,大脸盘,大眼睛,一条黑黑的辫子甩在身后,可二十了,还没有找婆家。
 都因为那双大脚。
 媒婆东村西屯地给大脚说媒,可一听说是大脚,都摇头。
 都说大脚的人没福,好不容易有一户人家在犹豫,后来还是放弃了。给媒婆的理由是大脚做鞋费布。
 听了媒婆的回话,大脚一下扑倒在炕上,嘎嘎嘎地笑声传出窗外,惊飞了偷食的麻雀。
 这天,村子突然响起枪声,各家各户都插上了门,躲在屋里。
 枪声渐渐平息,大脚推开门,准备抱柴禾烧火,一掀柴堆,一把枪顶住她。
 “噓------”
 “你------”
 北风呼啸。
 长白山上,大脚背着男人,踩着积雪,身后是一串串儿雪窝窝。
 “歇会儿吧!”
 “不能歇!天黑之前,一定要找到赵尚志的队伍。
 “谢谢你,救了我!”
 “应该的,你是抗联,是打鬼子的!”
 “姑娘,快歇歇吧,都走了二十里了!”
 “没事,我成天往山上跑,我的大脚,又快又稳当。”
 大脚喘着粗气,兔耳朵帽子的边缘结了一层霜花,眉毛也变白了。
 北风刺骨,可男人的心里却暖暖的。
 “烟!烟!”男人激动地喊。
 可不是,远处的树林中,冒出了缕缕炊烟。
 “是他们!一定是他们!”大脚加快了脚步。
 到了营地,大脚就瘫软下来。她身上的棉衣棉裤都湿透了,又一冻,脱都脱不下来。
 此后,大脚就离开了村子,村人都说,大脚嫁给了抗联战士。
 三十年后,大脚的女儿长大了,和大脚一样有一双大脚,可上门求亲的人却排成了队。
 (首发《小小说月刊》)
 
 
 
 3.核桃
 文/王立红
 
 羊嘎啦山上长着数不清的核桃树。
 娘挺着大肚子上山捡核桃,回来就生了。爹一看是个女娃,扭头就走了。
 过了好长时间,娘才敢问爹,娃还没名字呢?
 爹擦着猎枪,眼都不眨,就叫核桃吧!
 核桃越长越漂亮,却不喜针线,整天跟着爹往山里钻。
 黑龙岭啸聚着一伙儿土匪。匪首黑熊膀大腰圆,嗜酒,更喜与人赌酒,黑龙岭上的百十号兄弟,没有能喝得过黑熊的。
 这日,黑龙岭上来了一个女子,指名要和黑熊赌酒。
 “噗--”黑熊的一口茶都喷了出来。
 “请!”黑熊狂笑。
 喽啰们刷地站立两旁,威风凛凛,钢刀霍霍。
 女子冷哼一声,眼都不眨,直奔刀阵。
 哐啷一阵响,喽啰们收起了钢刀。
 “你要和我赌酒,那赌注为何?”
 “我!”女子瞪着黑熊:“我若输了,听凭吩咐,但我若是赢了,就请大当家的放过我弟弟。”
 女子正是核桃。
 核桃的弟弟随奶奶走亲戚,被土匪劫了肉票。爹抓起猎枪就要去拼命,被核桃拦住了。核桃辫子一甩就上了山。
 “上酒--”黑熊一声吼。
 白花瓷碗,一溜儿排开,清香扑鼻,是地道的高粱烧。
 “干!”
 “干!”
 黑熊兴起,连干三碗,啪,瓷碗落地,粉碎。
 核桃不示弱,也连干三碗。
 十七碗。黑熊钻到了桌子底下。
 十八碗。核桃站起来,“我弟弟呢?”
 核桃睡了三天才醒来,此时黑熊已把核桃的弟弟送了回去,却留下了核桃。
 黑熊要核桃当他的压寨夫人。
 “好!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核桃抓起墙上的猎枪,一声枪响,一只麻雀应声而落。
 此后,黑熊竟再也不抢劫百姓。
 (首发《小小说月刊》)
 
 
 
 4.赌
 文/王立红
 
 大红盖头,大红衣裳,秀被反绑在椅子上。
 脚步声传来。
 “美人!”刘武挑开盖头,给秀松开绑绳。
 “土匪!”秀骂着,抓起凳子向刘武砸去。
 刘武胳膊一挡,抢过凳子,秀一把抓起剪刀,“你再过来,我就死在你面前!”
 “别!”刘武的酒立马醒了。
 那天,秀端着瓦盆到河边洗衣裳,那清秀的脸蛋,还有屁股后一甩一甩的大辫子,看呆了刘武。
 刘武派二当家的去提亲,被秀的爹赶了出来:“我好好的闺女,咋能嫁土匪!”
 刘武的心里却再也放不下秀,这才让兄弟们把秀抢上山。
 可没想到,秀是那么刚烈,让刘武不知所措。
 “姑奶奶,只要你依了我,我什么都听你的!”刘武噗通跪下。
 刘武是真心喜欢秀的,他从来没这么在乎过女人。
 秀沉默了。好一会,才抿抿嘴唇,“你敢跟我打个赌吗?如果你赢了,我心甘情愿地跟你,如果你输了,你就得放我走!”
 “赌!”刘武的眼里放出光彩,“我定要你心甘情愿地跟我!”
 “真的?”
 “真的!”
 “我赌你不敢碰小鬼子!只要你敢杀小鬼子,我就情愿一辈子跟你!”
 “这--”刘武沉默了。
 “怂了吧!”秀冷笑。
 第二天晚上,刘武风尘仆仆地回来了,把手里的包裹往地上一甩,一颗人头骨碌碌地滚出来。
 几年后,刘武被鬼子杀害,可奇怪的是,土匪依然打着刘武的旗号。据说,匪首是个女的,枪法如神,专打小鬼子……
 (首发《微型小说月报.原创版》)
 
 
 
 5.兰花袄(468)
 文/王立红
 
 来,躺我这来。
 他声音细弱,她要贴近他的脸才听得清。
 她的脸爬上了一抹儿酡红,可又不忍心叫他失望,她抬起右脚,把身体慢慢地蹭到了病床上。
 病床很窄,她侧着身,生怕碰到他。
 素素,你的兰花小袄呢?你咋不穿它?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穿着兰花小袄,梳个歪桃,真好看!
 嗯。我明天就穿。她说。眼里有晶莹的东西落下来。
 素素是他的妻子,去世三年了。
 他患了老年痴呆症,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可他却记得素素。
 哎!她叹息一声。他又把她当成素素了。
 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医生说,他随时都可能离开。
 第二天,她趴在他的耳边唤他:“醒醒,素素来看你了!”
 他睁开眼睛,眼前果然是穿着兰花短袄,梳着歪桃的素素。
 “素素,素素!”两行泪顺着他的眼角淌下来。
 他走得很安详,眼角还带着笑意。
 坟前,兰花袄化成了一窜火光。
 “你去见素素了,别忘了把这件兰花袄带给她,她穿上一定很漂亮。”
 有风掠过,吹走了几张燃烧了一半的纸钱。
 “素素,当年我进城找不到工作,晕倒在街头,是你把我带回了家。你的恩我记着呢!”
 她拢了拢头发:“这回,我真的要走了。”
 她要回老家。
 她是保姆,为了照顾他,三年没有回家了。
 (悦月佳教育杯闪小说大赛三等奖,发在《梅州日报》,又被小小说选刊转载)
 
 6.和一条蛇对视
 文/王立红
 
 花猫趴在床上,头枕着两只前爪,眼睛微眯。
 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花猫身上,暖暖的,很是舒服。
 连下了几天雨,今天是难得的晴天。
 花猫没看见主人,主人趁着这好天气下田了。
 花猫惬意地伸着懒腰,却倏地感觉到一股凉意。花猫一激灵,猛然站起。
 一双眼睛,正冷冷地盯着花猫。
 蛇。
 是一条蛇。
 一条褐色的蛇倒挂在房梁上,三角形的脑袋高高地抬着。
 冷。
 阳光此时就落在花猫的身上,可花猫还是感到彻心彻肺彻骨的冷。
 花猫有些晕。
 花猫想逃。
 可花猫不能逃。
 花猫稳了稳身子,目光凌厉,刀锋一样盯向褐蛇。
 褐蛇吐出了鲜红的蛇信。狂傲。盛气凌人。花猫甚至看到了它的毒牙。
 花猫后腿微蹲,龇着牙,做出攻击的姿势。
 褐蛇盯着花猫,眼神凶狠,毒辣,霸气。
 花猫毫不退缩,狠狠地盯回去,凛然,不可侵犯。
 褐蛇感觉到了杀气。
 还没有对手敢这样和它对视。
 褐蛇冰凉的身体更凉了。
 哐当。门响。
 随着女主人的惊叫,褐蛇飞快地溜走了。
 花猫倏地瘫软下来。
 床上,花猫的旁边,才几个月大的孩子睡得正香。
 (获湘情杯闪小说大赛三等奖)
 
 
 
 7.蛰伏
 文/王立红
 
 烈日炙烤着大地,石窟里却一片清凉。
 杀!
 金枪飞舞,长刃出鞘。人影穿梭,寒光闪烁。
 石室里,范蠡跪在石桌前,对着棋盘沉思。
 大人,有密报。
 范蠡打开竹简,上只有六字:伍子孝将赴越。
 范蠡手捏竹简,神色凝重。
 伍子孝来越国,难道是练兵的事被发现?
 伍子孝是伍子胥堂弟,当年范蠡和越王勾践吴国为奴,伍子胥曾力主杀掉勾践,以绝后患。这回,伍子孝来越国,肯定是受伍子胥的派遣。
 范蠡冷笑一声。借姑蔑的石窟练兵,是范蠡的复国大计。姑蔑有庞大的石窟群,是屯粮练兵的好地方,且有灵山江滔滔之声,不易被人发觉。
 哼!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范蠡命令关闭石窟门,士兵家近的归家。
 几日后,伍子孝抵达越国。勾践设宴款待。美酒,美食,还有美女歌舞,勾践左搂右抱,不一刻就醉了。
 每次饮宴,我主都要跪谢吴王的恩赐。范蠡把盏,给伍子孝斟酒。
 翌日,伍子孝到处闲逛,只见城墙坍塌,衰草丛生。人口稀少,商铺不兴。偶有农人下田,麻衣赤脚,脸色晦暗。
 伍子孝呆了些时日,,觉得越王勾践沉迷酒色,没有复国的雄心,越国百姓生活困顿,又男丁稀少,根本不值得担心,看来是哥哥多疑了。
 范蠡又给伍子孝备了一份厚礼,伍子孝就高高兴兴地回吴国了。
 士兵们回到石窟,刀戟霍霍,杀声阵阵。
 寒光。剑啸。
 范蠡长剑直指石壁。
 石壁上刻着两个字--姑苏。
 (游龙杯闪小说大赛优秀奖,发在《浙江小小说》)
 
 
 
 8.狼心
 文/王立红
 
 旺爷独守着山里的茅屋。
 茅屋漏雨,旺爷上房加苫房草,摔了下来。
 儿子在省城,三年没回来了。
 旺爷站不起来了,就托上山采蘑菇的熟人给儿子打电话。儿子说脱不开身,晚几天再回。
 旺爷艰难地把身体拖到门口,痴痴地向山路上张望。
 “爹!”
 听到二狗的喊声,旺爷晦暗的眼睛里突然有了神采。
 “爹,跟我进城吧,我马上要当副局长了!”
 “那,你媳妇呢?”
 “管她呢!那是你儿子的家!”
 “是你家不假,可你说话还不顶个屁,放个屁还能听个响呢!”
 “爹!”二狗红了脸。
 夜。
 月光如银。
 一阵狼啸由远及近。
 二狗悄悄爬起来,黑洞洞的枪口对着窗外。
 “你,你是来要灰狼的命的!”旺爷突然站起来。
 “爹,我知道,你离不开灰狼。三年前,灰狼掉进了陷阱,流着泪向你求救,你看它的两乳还淌着乳汁,知道它正在哺育狼崽,你就救了它。后来,每到月圆之夜,灰狼就会来看你,还会给你带来野鸡等猎物。”
 “畜生!你知道还打它的主意!”旺爷额上青筋暴跳。
 “爹,我们局长的老太爷得了怪病,说只有狼心才能治好--”
 “不行!”旺爷怒吼。
 “爹,它是狼,我可是你儿子啊!”
 “滚!”
 “不!爹,让开--”
 “砰--”
 灰狼一怔,嗖地消失在月影中。
 “爹--”二狗嘶喊。
 旺爷的胸前,绽开了一朵红花,看着灰狼消失的背影,旺爷笑了。
 (发微型小说月报•原创版)
 
 
 
 9.左手握右手(455)
 文/王立红
 
 火车上,她懒懒地斜靠着椅背,看着窗外的树木呼啸而过。
 眼角的余光里,对面的男孩正一粒一粒地剥着瓜子仁,剥好一粒就放在女孩的手心。女孩不吃,只是笑,待柔软的手心快要盛不住瓜子仁时,女孩才吃了一口,然后猛地把瓜子仁送进了男孩的嘴里。
 她的心里泛起了涩涩的酸楚。她闭上了眼睛,可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是那么清晰。
 肚子痛了一下,这个小家伙儿又不安分了。她侧了侧身,换了个姿势。
 男孩不再剥瓜子仁了。男孩的左手握着女孩的右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女孩,好似女孩会变成小鸟飞走一样。女孩羞涩地低了头,浅浅地笑。
 她的眼睛模糊了。
 第一次去他家,也是坐的火车。
 她喜欢吃荔枝,他就买了那么多,一颗一颗地剥给她吃。
 他也握着她的手,眼睛火辣辣地盯着她。
 她心如鹿撞,就装模作样地把眼神投向窗外。
 这仿佛就是昨天的事,她还能闻到他的气息。
 她摸摸肚子,宝贝,别急啊,我们很快就到奶奶家了。
 爸妈让她打掉这个孩子,亲戚朋友也劝她,可她就是执拗地不听。
 他是名缉毒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了。
 她拭了拭眼睛,用左手握住右手,轻轻地贴在肚子上。
 (发在《羊城晚报》)
 
 
 
 10.一匹马的理想
 文/王立红
 
 暗夜里,你飞驰而来,哒哒的脚步声震动耳膜。
 月光如银,你红色的毛发闪闪发亮。
 没人知道你从哪里来,但看得出你不是一匹普通的马。
 战鼓轰响,杀声震天。你驮着太宗李世民冲锋陷阵,危急时刻,腾空跃起,冲出包围,虽身中数箭,鲜血淋漓,却神武英勇,威风不减。
 太宗想留住你,给你住最好的房,吃最好的草料,可这都留不住你。
 你是一匹自由的马,奔跑就是你的使命。
 你挣脱了缰绳,继续奔跑。
 山青翠,水甘甜,随时可找到大片的草场。你饮着甘露,吃着嫩草,不时地打几个响鼻。
 那天,你来到了江边。见一人衣衫褴褛,在江边痛哭。你睁开眼,知道他就是康王赵构。看后面金兵将至,你急忙打了响鼻,让康王骑上。
 你驮着康王,跃入湍流滚滚的大江,后面的金兵只能望江兴叹。
 来到崔府君庙,你化身为泥马,披着一身湿漉漉的江水。
 你知道,康王和太宗一样,想留住你,可你只想要自由,所以化身泥马,是你最好的选择。
 看着康王远去的背影,你兴奋地打了个响鼻。
 你一路奔跑,不知道已过去了多少年。
 你突然发现,没有了烽火狼烟,没有了成群的战车,没有了金戈刀枪。
 玉米、高粱、黄豆遍地都是,惹得你直流口水;房屋越来越高,直插入云霄。
 人们的生活自由,安逸,这不正是你追寻的吗?
 你打了个响鼻,倏地降落云端。
 (邻家社区520大赛周冠军)
 
 
 
 11.凤脊(598)
 文/王立红
 
 蒙城,房舍屋脊吻兽皆雕凤,据说,那凤源自高皇后。
 高皇后是蒙城人,嫁给宋英宗赵曙,封为皇后。
 高皇后端庄典雅,广识博才,深得英宗喜爱。
 这日,高皇后正在读书,宫女禀报,高世林求见。
 高世林是高皇后的胞弟,当内殿崇班,职位很低。
 “姐,你帮帮我吧!你是皇后,可我就当这一小官,别人会笑话我们高家的。”高世林跪地不起。
 高皇后叹息一声:“我贵为皇后,就更要遵守法度啊!”
 高世林出来,愤怒地踢翻了台阶上的花盆。
 英宗听说此事,对高皇后说:“士林的职位是该提一提了!”
 高皇后慌忙跪地,辞谢道:“士林得以升朝籍,已经很过分了,怎能援引先前皇后家待遇相比呢?”
 英宗于是作罢。高士林听说后,离开皇宫,发誓再不和姐姐来往。
 不久,京城突发瘟疫,高世林也被传染。高世林想念亲人,可亲戚朋友却没有来看望他的。
 高皇后听到消息,冒雨赶往高宅。
 “姐,你咋来了?”
 “你是我弟,我焉能不来!”高皇后端起药碗,给高世林喂药。
 高世林涕泪横流:“不到难时,不知姐的真心。姐既如此对我,为啥还要阻止皇上提升我呢?”
 高皇后哽噎:“咱高家已是高贵的皇亲了,你还不知足?以你的能力,在朝廷上有一个职差已经过分了,哪能再晋职?”
 高世林愧赧:“姐,我错了!”
 高皇后回宫后,连续七天沐浴,消毒,确定自己没被传染,才面见英宗。
 高皇后不为自己和娘家人谋私利,深得百姓爱戴。临政九年,朝廷清明,百业繁盛。
 蒙城百姓为纪念她,盖房时屋脊的吻兽就都做成了凤,并代代相传。
 (庄子梦蝶杯闪小说大赛金蝶奖)
 
 
 
 12.化蝶(600字)
 文/王立红
 
 日映仙云,秋高天碧。
 杨柳染翠浓,蝴蝶翩翩飞。
 鲜卑山上,女孩们挎着竹篮,篮里装满了鲜蘑和野果。
 野姜花盛开,香气扑鼻。
 女孩们忍不住放下竹篮,在洁白的野姜花丛中翩翩起舞。
 红裙烂漫,绿裳飞舞,荷叶袖舒展开来,犹如一只只轻盈的蝴蝶。
 好!
 一个身背弓箭的男人突然出现,女孩们惊醒,慌忙躲避。
 独孤若被花枝绊了一下,身体一倾,恰巧被男人扶住。
 独孤若红了脸,慌忙抓起竹篮。身后,响起男人的喊声:“姑娘,我叫拓跋宕。”
 翌日。
 独孤若独自上了鲜卑山。
 野姜花白得雅致,醉了独孤若的心。
 红裙罗衣,轻歌曼舞。
 独孤若听到了马蹄声,她的心突然狂跳不已。
 独孤若没有停。她知道,拓跋宕一定在看着她。
 舞毕。
 拓跋宕没有说话,可他那火辣辣的眼神要把独孤若给融化了。
 阳光耀眼,独孤若每天都在野姜花丛里舞蹈。
 拓跋宕每天都看她跳舞,然后静静地离开。
 战争说来就来了,毫无征兆。
 拓跋部骁勇善战,可柔然一族也不甘屈服。
 金戈铁马,杀声震天。拓跋宕不知杀死了多少敌人,身上的战袍都被鲜血染红,当他再一次举起长枪,却认出了眼前的柔然人,竟然是独孤若。
 独孤若也认出了拓跋宕,不由一怔。这时,斜刺里突然伸出一杆长枪,刺中了独孤若。
 “若儿--”拓跋宕惊呼。
 抱着独孤若,拓跋宕策马狂奔。不知不觉,竟然上了鲜卑山。
 “早知道你是拓跋部的人,可我还是,喜欢你。”独孤若偎在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若儿--”拓跋宕哀嚎。
 野姜花丛中,飞出一只美丽的蝴蝶,绕着拓跋宕,久久不肯离去。
 (发小说月刊)
 
 
 
 13.夜光杯(574)
 文/王立红
 
 秋风萧瑟,残阳如血。
 一行大雁划过云端向南飞去,战士弯弓搭箭,手却被按住。
 “将军!”战士急忙行礼。
 “让它们,回家……”将军望着天空,望着长城以南。
 将军回帐,葡萄美酒已经斟满,在墨绿的夜光杯里闪着粼粼波光。
 将军刚刚端起夜光杯,就响起惊天动地的鼓声。
 提枪。上马。
 烟尘滚滚,战马嘶鸣,金戈铿锵,杀声阵阵。
 将军一杆长枪,舞出枪花,出神入化,所向披靡。
 噗!枪尖挑开又一个敌人的咽喉,鲜血喷溅,染红了将军的战袍。
 将军一怔,敌人瞪着惊恐的眼睛,竟然是个十三四的孩子。
 大批的敌人拥了上来,将军来不及多想,只是疯狂地挥舞着长枪。
 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杀!杀!杀!
 “你醒了!”将军睁开眼睛,发现眼前站着一个匈奴女孩。
 “这是哪?”将军惊起,却一阵剧痛,将军噗通倒下。
 “别动!你受伤了!”女孩端来一盆水,“是你的马把你驮到这里来的。”
 将军打量四周,这是一间茅屋,只有简单的生活用具,墙上挂着硬弓和几张狼皮。
 “为什么救我?我可是汉人!”
 “毕竟是条命啊!”女孩忧戚:“你看那狼居胥山,旧坟未平,又添新茔。我弟弟也埋在那儿,他才十三,就上了战场。”
 将军无语。山的那一边,埋的何尝不是汉家儿郎!
 一年后,匈奴又来侵犯,激战了一天一夜,匈奴败退,抓住了几千名降兵。
 将军沉吟良久,“十六岁以下,放归。”
 庆功宴上,葡萄美酒又斟满了夜光杯,将军大醉。
 案头,放着未写完的奏折:臣戴罪请辞……
 (发《小说月刊》)
 
 
 
 14.妈妈的味道(600)
 文/王立红
 
 一
 “奶奶,我的胸罩呢?”小蘑菇把床头床尾翻个遍,也没找到胸罩。
 奶奶猛地敲下脑壳,“可能是让我当垃圾扔了。”
 “哇--”小蘑菇大哭起来。
 奶奶慌了:“它实在是太脏了啊!”
 “我不管,我就要它。”小蘑菇哭泣不止。
 打着手电,把垃圾箱翻个底朝上,终于找到胸罩。小蘑菇搂着胸罩,进入了梦乡。
 二
 秀云和大力离家三年了。
 秀云和大力离开时,小蘑菇拽着秀云的手,不让秀云走。
 小蘑菇哭得声嘶力竭,可秀云还是忍着泪甩开小蘑菇的手,“你不听话,妈妈就不稀罕你,就再也不回来了!”
 秀云坐上摩托车,摩托车飞也似的不见了。
 “妈妈--”小蘑菇哭喊着,一直追出了二里地。
 夜晚。
 小蘑菇翻出妈妈的旧胸罩,用鼻子嗅着,嗅着。
 小蘑菇搂着胸罩睡着了,眼角却挂着泪。
 三
 大力在工地受了伤。
 电话里,奶奶大声喊:“回来吧!咱燕桥变化可大了!咱家就要住别墅了!”
 秀云不信。
 秀云要照顾大力,两人都不能工作了,就打算回燕桥看看。
 一进燕桥,秀云和大力的眼睛就直了。这是燕桥吗?这就是他俩从小住到大的燕桥?
 那坑坑洼洼坐车直颠屁股蛋子的泥土路呢?那些七裂八瓣冬天透风夏天漏雨的茅草房呢?
 看着铮明瓦亮的水泥路面,整齐的别墅,听着飞机的轰鸣,秀云仿佛到了仙境。
 四
 “妈妈,别走!”小蘑菇睡梦中哭醒。
 “宝贝,妈妈再也不走了。周方成叔叔成立了宝森生态园,妈妈和爸爸要去生态园打工。”
 “真的!”
 小蘑菇把旧胸罩放进了箱底,反身扑进妈妈怀里:“这回我天天都能闻到妈妈的味道了。”
 (获“宝森杯”全国闪小说大赛入围奖)
 
 
 
 15.迁坟
 文/王立红
 
 刘成拄着拐杖,来到了地里。
 地里有座坟。没人知道坟里埋的是谁。在土地承包那年,刘成本抓到了好地,可愣是拿好地换了这块坟地。
 多年过去了,没有人关注那座坟。
 开发商来了,要占那块儿地,可是那座坟必须得迁走。
 “不迁!”刘成态度坚决。
 谈判不成,开发商要强行拆坟。
 不远处,传来了机器的轰鸣声。
 刘成立在坟前,阳光耀眼,洗得发白的军装上挂满了勋章。
 村主任拉着刘成:“不就是一座坟吗?人家答应多给补偿的!”
 “补偿?”刘成混浊的眼里盈满了泪水,“这里,埋的是一百二十一个英灵啊!”
 那年,刘成十四岁。
 大部队刚过了草地,首长却发现,有两个连没跟上来。
 说是两个连,可三两天就要打一仗,又经过爬雪山,过草地,也就剩下一百多人。首长派刘成去寻找,刘成走到了班佑河边,看到一百多个小战士背靠着背在睡觉。刘成火了,就去推最近的一个战士,战士一下倒地,刘成慌了,可是推一个倒一个,小战士们再也经不起饥寒交迫,严重的体力透支,在睡梦中都死了。
 刘成哭着摘下了战士帽子上的红五星,总共一百二十一颗。
 后来刘成负伤,就回了老家。
 不打仗了,可刘成常常想起那些小战士。
 刘成立了坟,把他珍藏的一百二十一颗红五星埋在了坟里。等他老了,他也要埋在这里。
 机器声停了,人们眼含热泪,齐刷刷地敬了个军礼。
 (发《小说月刊》)
 
 
 
 16.红兔子(599)
 文/王立红
 
 我是一只白兔子,纯洁的白。
 那天,战鼓紧催,战马嘶鸣。喊杀声持续了一天一夜才停歇。
 饥饿难忍,我哆嗦着钻出了洞穴。秋风萧瑟,卷起阵阵凉意,鲜卑山上,尸横遍地,血流成河。
 夕阳中,鲜血刺痛了我的眼,我的身体也被鲜血染红。
 看,红兔子!
 一个受伤的士兵发现了我,他坐起来,弯弓搭箭。
 嗖。箭从我耳边飞过。
 更多的士兵看见我,向我追来。
 箭镝锐响,刀光霍霍,我拼命奔逃。
 慌乱中我迷失了方向,跑进一座帐篷。
 红兔子!
 有人惊叫。
 在铺着狼皮的床上,躺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
 看到我,女孩坐了起来。
 女孩轻声唤我,看女孩的眼神很温柔,我慢慢蹭了过去。
 哒哒哒。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启禀公主,有一只红兔子跑进帐篷,不知公主看到没有?
 我用乞求的眼神看着公主。
 门口。侍女斥道,哪有什么红兔子?公主还在病中,你们这样大肆搜捕,不怕惊吓了公主?看我告诉可汗去!
 公主息怒,小的告退!
 公主抚摸着我,手却被我身上的鲜血染红。公主抱着我,把我放进了木盆。
 好漂亮的白兔!这一定是从鲜卑山上跑下来的。
 公主悠悠叹息。
 是的。听说,我们又死了不少将士。
 公主抚摸着我,眼里盈满了泪水。
 在公主的怀里,听不到杀戮声,我安心地睡着了。
 可公主的病越来越重,两个月后,公主病逝。
 公主死前紧紧拉着可汗的手:父王,我喜欢白兔子,不喜欢红兔子。
 拓跋可汗悲恸万分。
 此后,可汗每晚都会梦见公主。
 公主在跳舞。跳着跳着,公主就变成了红兔子。
 不久,拓跋和柔然议和,鲜卑山上再没有了红兔子。
 (发《小说月刊》)
 
 
 
 17.琥珀(538)
 文/王立红
 
 他在饥饿中醒来,睁开眼,眼前是漆黑一片。
 他不知道这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也不知道这是白天还是黑夜。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思维慢慢苏醒。
 他记起来了,他记得天空中飘着数不清的白色塑料袋,一层又一层,无所顾忌地飞舞,膨胀,占据了天空,占据了海洋,把太阳也给遮蔽了。
 氧气被挤干,人类开始死亡。
 可是,这能怨谁呢?
 当年,那白色垃圾已经围绕地球十二圈的时候,人类还在为争夺地盘互相残杀,还在为屏幕上的移动平均线是上扬还是下滑争得面红耳赤。
 白色垃圾被扔进火里,变成雾霾,又被人吸到肺里;白色垃圾被丢进海洋,碎成颗粒,被鱼吃到肚里,人类又把鱼吃掉,白色颗粒就变成了癌细胞,杀死了大批的人类。
 人类还在忙忙碌碌,赶电梯,追公交,白色垃圾被顺手丢弃。没有人想到,白色垃圾会以惊人的加速度增长,直到阳光都被遮蔽。
 他眼见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世界变得黑暗,他成了最后一个地球人。
 他想动一下,却没有一丝的力气,他翕动着嘴唇,呼吸越来越急促。
 他感觉什么东西向他压来,越来越沉。他惊恐地大喊,却发不出声音。
 不知过了多少年。
 外星人的飞船落在地球。
 爸爸,你看,这是什么?
 这是琥珀。
 这是最后一个地球人,被透明的白色塑料裹在里面,吸干了空气,就变成了特殊的琥珀。
 看,他在流泪!
 不,他已经没有眼泪。那是他的最后一滴血。
 
 
 
 18.飞天劫(596)
 文/王立红
 
 西风烈烈。
 一匹枣红马疾驰而来。
 石窟里叮当的敲击声訇然作响。
 独孤芳取出一支笛子,悠扬的笛声立刻响彻云霄。
 一曲未了,就有箫声传来,和笛音相和。
 独孤芳立即拍马寻着箫声奔去。
 不错,吹箫的人正是她找寻的石胜。
 月色溶溶,白天喧嚣的石窟一下静寂下来。
 “芳儿,忘了我。或许后天,我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怎么会?”独孤芳愣住了。
 “我负责雕刻的佛像,大部分完工了,可这顶部的飞天,我却怎么都刻不好,有形无神。明天是最后的期限,要是再刻不好,我们这窟的石匠,都得掉脑袋。”
 独孤芳的心瞬间沉了下来,本来她有好多的话要向石胜倾诉,可她还是抑制住了。
 “你是说,那些漫天飞舞,弹奏乐器的飞天?”
 “是啊!”
 “你跟我来!”独孤芳拽着石胜出了石窟。
 皎洁的月光下,独孤芳的鲜卑族服饰更加光彩绝伦,她脚步轻盈,舞姿曼妙,犹如月中之嫦娥。石胜兴起,遂吹起箫声来和。
 箫声时而低吟,时而激越,,独孤芳的舞姿也随之变换。
 突然,箫声断。石胜兴奋地冲进石窟。
 箫声惊醒了众人,知道石胜要连夜雕刻,众人都跟着忙碌起来。
 狂沙漫卷。
 数十匹骏马狂奔而来。
 “抓住她!带她回去!”
 独孤芳脸色突变,闪身向崖上奔去。
 “石胜哥,能见你一面,我知足了。”
 “芳儿--”石胜惊呼。
 “他们要把我送给大王,我不要,我要陪着你!”独孤芳纵身一跃,身形急速坠下,只剩下几片儿裙裾在风中飞扬。
 西风烈。
 石窟顶部的飞天栩栩如生,逃过了劫难的石匠们訇然跪倒,高呼:“飞天!飞天!”
 (获大同云岗杯闪小说大赛二等奖)
 
 
 
 19.笨匪
 文/王立红
 
 郑直被绑架了。
 绑匪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四十岁左右,脸和身上的皮肤都被晒成了古铜色,一看就是出苦大力的。
 郑直被绑在一根铁管上。
 这是一处正预备拆迁的旧楼,灰尘遍布,没有一个人影。
 绑匪拿着手机,神色激动:“李老板,你儿子在我手上。欠我的工钱马上给我,不然你就等着收尸吧!”
 李老板的儿子?郑直糊涂了。
 绑匪抽着烟,一根接着一根。
 手机响。
 绑匪带着哭音:“秀,再等等,我马上就能拿到工钱!拿到工钱就能交手术费!娘,你要挺住啊!”
 “你是农民工?”郑直问。
 绑匪看了郑直一眼,不吭声。
 “你是为了要回工钱,才绑架我?”
 绑匪盯着郑直,有些惊异。
 “你绑错人了,我不是那个李老板的儿子。”
 其实,李老板的儿子就来过工地一次,绑匪只见过一面。
 “你蒙我!”绑匪不信。
 那天,郑直从李老板的公司出来,李老板的秘书还点头哈腰的。绑匪一路跟踪,这明明就是李老板的儿子嘛。
 “我姓郑,不信,你看我的身份证。”
 绑匪从郑直的衣兜里掏出身份证:“你怎么和李老板的儿子长得一样?”
 “是像,可我并不是他。”
 “妈--”绑匪嚎啕大哭。
 “哭什么,你妈还等着你救命呢!”
 “绑错了,李老板不会给我工钱了!”
 “我可以帮你!”
 绑匪停止了哭泣。
 “知道重宇律师事务所吗?我是那里的律师,我可以帮你要回工钱。”
 绑匪怔怔地看着郑直。
 “走啊,先给你妈交手术费去,病人可等不起!”
 绑匪扑通跪下:“我错了!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郑直和绑匪走出旧楼,阳光立刻照耀全身,热热的,很温暖。(600)
 (获“重宇杯”全国法治闪小说大赛一等奖)
 
 
 
 20.菊殇
 文/王立红
 
 月色溶溶。
 菊园沐浴在月光中。
 嫩英细蕊,黄花争吐,幽香盈满袖。
 铮铮之声,恰似天籁,巍巍乎高山,洋洋乎流水,琴声清亮,笛声悠扬,却隐藏不住铿锵之声。
 曲罢。静寂。
 “几时走?”兰儿轻启朱唇。
 “明天。”秋满堂将兰儿拉进怀里,“安禄山起兵叛乱,我是大唐的男儿,怎忍心见山河破碎,百姓罹难!”
 “我知道。”兰儿用纤纤手指轻掩他的唇。
 “回来!”兰儿眼含热泪,把酒斟满,秋满堂一饮而尽。
 八年后。
 荥阳。
 战马嘶鸣,军旗猎猎。
 “史思明,投降吧!你已山穷水尽了!”
 “秋满堂,该投降的是你!押上来!”
 随着史思明的狂笑,一绿衫女子被押了上来。
 “兰儿--”秋满堂惊呆了。
 “秋满堂,你八年音信杳无,你的女人千里迢迢来找你,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你忍心让她为你送命吗?”
 “兰儿--”秋满堂目眦欲裂,心痛如绞。
 夕阳如血。
 秋满堂抽出竹笛,一曲高山流水骤然响起。
 双目相对,兰儿含笑点头。
 “将军,知你平安,我愿足矣!”兰儿一头撞向刀锋。
 “兰儿--”秋满堂一声长啸,战马跃起,直冲入敌营。
 史思明溃败。
 “都说你投降了,我不信,我死,朝廷就会信你了。”兰儿含笑闭上了眼睛。
 望向长安,秋满堂脱下战袍,解下佩剑。
 秋满堂带着兰儿的灵柩回到了菊园。
 秋风起,秋草黄。菊花香里,一抔黄土,一壶浊酒。
 笛声残,琴已断。只有相思落满地。
 (获2017年“小小说月刊”杯全国闪小说大赛年度总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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