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小说作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39|回复: 1

天地

[复制链接]

1050

帖子

2

精华

7

听众
主题
49
积分
2708
记录
0
收听
0

铁闪人

发表于 2013-12-21 23: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天地(503字)
文/金宏

  那天我悄悄地搬迁了新家,竟然仍旧有人知道。老伴儿看到乔迁时我家十分热闹的场面,再让她心有余悸,便养起了大狼狗的宠物。
  于是,这里的物业经理找上门:“你家养狗,是吗?”
  我说:“是的。”
  经理说:“根据相关明文规定,这里的社区禁止养狗,你知道吗?”
  我说:“不知道。”
  经理说:“那好,现在知道,也不晚,绝对不能养。”
  我说:“可是,我是圈养的,这只是宠物,我不会让它到处跑呀。”
  经理斩钉截铁地说:“也不允许,限定三天内,让你的宠物消失。”
  三天期限过后,我一回到家里,老伴儿就哭诉:“不好了,大狼狗被人害死了。”
  我十分惊讶:“是谁害的呢?”
  老伴儿哽咽:“不知道呀。”
  我猜疑:“这可能是物业做的好事。”
  没有了宠物,老伴儿伤心极了。为了安慰她,我再次搬家,这次不搬到别的地方,直接回到老家里住,又养起了本地看门狗儿。它吠叫的声音又高又大,能吓唬住陌生人来访。它很聪明,是轻易不会咬伤人的。
  中秋节来临之际,我们的家门,不再有人来人往的送礼人,显得冷冷清清,哪会有谁不惧怕狗儿的道理哩。
  年底,省委组织部颁发给我一个标兵廉政奖。
  第二年,我从市长的职务上正式退休了,终于保住了晚节,守住了自己心底的一片天地。
实名:陈松  又一个网名:巴安

6177

帖子

13

精华

27

听众
主题
204
积分
41740
记录
6
收听
3

版主

发表于 2013-12-21 23: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主题都是很明确的!欣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闪小说作家论坛|手机版|触屏版|小黑屋|闪小说阅读网 ( 闽ICP备2025097108号-2 )

GMT+8, 2025-9-18 04:46 , Processed in 0.15166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