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拂去优劣。先得有一个立意,立意在这,我们通指它为“思想”。切实找到角度,需要有一个好的架构把文章给撑起来,借以表现作者为文用意。貌似跑题,言归正传。
先说徐老师(容我这样称呼)这篇头与尾,一群残疾人于舞台之上,表露才艺,评委把关,借以决出胜负。甲乙二人最终晋级决赛,此二人同属优秀,以致裁判一时无法判别。串到结尾,当问到为什么要用长袖遮住残臂,乙说了句:因为,我怕丑(见此文原稿)。我当时读到,眼前是着实一亮的。大庭广众,万人瞩目,爱美之心,人皆共存。惜乎残疾人就不可以爱美吗(当然也关乎自身尊严)?首先我认为此篇从这样一件微小事出发,站在关注弱者的角度,它的立意,思想性应该是成功的。(见本人评语)同时也提了个人一点看法,希望作者能够对文章的架构部分处理稍加丰满一些(加以细节填充)。
抛去头尾,再说架构。比赛,无非缺胳膊、断腿,耳聋,眼盲者挤做一堆。怎样比,激烈与否?是否有亮点,感人之处,一概没有。说它是骨头,因为我的眼里看不到这些。有人可能会说,一篇文章只要有一个好的立意就够,无需额外使其胖身。若如此,我倒认为,有头有尾,中间一两句话概括,其余无关之处全部去掉,可能用不了两百字,牵出一个因,回应一个果,这样出来的效果基本和原文是一样的。
再回到结尾,乙说“我怕丑”,因此赢得比赛冠军(胜利)。隔几个小时或者一天,我再去回省,我会认为,乙这样说,正是他不自信的表现。比赛的目的无非彰显残疾者阳光自信,敢于与命运浊浪抗击。有这样一个明显的劣势摆在那,他这样一个胜利又是如何获得?不禁让人满腹疑惑。
至于徐老师提醒我本人,所作言论要负责任。不能无理取闹。故而要在此间插一点题外话,因我与你都从故乡出来,不甚陌生,自然本着真诚以友相待。换作别人,怕人厌烦,我可能避而远之。不想却被人以“贼人”之名劫持,击鼓鸣怨,告御状,这是大大出乎我意料的。
其别,关于甲的话语权被剥夺,这里不再申论。二稿中,乙换以口吻:怕吓到人。吓到谁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反正我是被吓到了。
此间有必要再澄清一下,你没有得罪,或是得罪过我。属于我感情泛滥,借此文追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