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 Fiction」閃小說,Flash的原意是「閃現」,亦即靈光一閃的意思。閃小說又稱之為「極短篇」(如台灣瘂弦)或「掌中小說」(如日本川端康成)。美國霍爾曼(C. Hugh Holman)教授等人編寫的《文學手冊》( A Handbook to Literature )首見極短篇的定義:「極短的短篇小說,長度多在五百到二千字之間,結尾有『扭轉』(twist)或『意外』(accident)。」閃小說受到篇幅的制約,必須在有限的字數裡,勾勒出一則故事,於是可以如此加以概括:閃小說是「用最經濟的手法,極其精鍊地、及其簡約地描繪出生活中最精彩、最生動、最富於表現力的一面。」(俄國托爾斯泰語)。
據此,筆者歸納出閃小說在表現手法上的條件如次:1、構思新奇,2、文字精煉,3、結尾出人意表,4、故事發人省思。同時滿足以上四項條件,如此的閃小說就其藝術性層面,具有被廣泛閱讀的價值,也就是「可讀性」。對岸和東南亞华文閃小說雖然發展時程上較台、日稍晚,但近年來相當蓬勃,筆者樂觀相信,將來會有更多精彩的閃小說陸續問世。